为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南长法院建立、健全各项为民、便民、利民机制,加大诉讼服务力度,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司法的温暖,亲身体会司法的关怀。
数字飘红:诉前分流纠纷1446件
“没想到法官提供的办法这么好,让我一下子就拿到了赔偿款。”
小张激动地讲道。
住在中桥地区7楼的小张,因邻居过度装修导致墙体产生粗大裂缝而来到扬名法庭的诉讼服务站,要求对方立即赔偿自己所受损失。考虑到耗费时长及被告赔偿能力等因素,诉前调解员与街道有关部门研究后,建议小张通过行政程序中的危房认定来解决。很快小张便拿回了民事诉状。
去年以来,南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及诉讼服务站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运用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庭所对接等多种调解方式将纠纷化解在萌芽。
2010年,南长法院在诉前成功化解纠纷1368件,调解成功率达94.61%,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亮点突出:助残更上一层楼
1月26日,南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出现了一个步履蹒跚的身影。对于在“助残工作站”工作3年多的“老经验”来说,这样的情景最熟悉不过了。
“你好,请问你需要些什么帮助?”接待法官立刻亲切询问。
原来周某患有腿部残疾,无法正常工作,只能在家以做棉鞋为生。邻居王某经常向周某订购棉鞋再转卖获利,但一直拖欠周某1000多元鞋款不还。无奈之下,周某拖着病腿走进南长法院,也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第二天,诉讼服务中心便组织双方调解。法官先给两人倒了一杯热茶,然后问问周某的家庭、工作和生活情况,同时劝说王某要换位思考。至中午时分,王某已经将调解款交到周某手中。
在诉讼服务中心营造的温情氛围中,周某一天之内就拿到了全部鞋款。
1994年,南长法院率先成立“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合议庭”,1997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助残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一个从立案到执行具有一体化服务模式的“助残工作站”诞生,并与诉讼服务中心联动协作,发挥合力。
“助残要从源头抓起”,这是诉讼服务中心与“助残工作站”一体化运作的理念。
去年,南长法院共审结涉残案件127件,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5万余元,赔偿款到位率95%以上。
基层同样精彩:“小法庭贡献大服务”
“我们老百姓就需要这样一位一心为民的法官!”这句话写在黄老伯送来的感谢信底部。
黄老伯的老伴患有严重脑梗,长年卧床不起,照料的重担落在了两个子女身上。老两口商量过后,想到敬老院生活,不料子女却极力反对。
无奈之下,黄老伯来到扬名法庭,庭长何英没有因为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而予以拒绝,而是耐心倾听老人家的苦恼,在了解到子女反对的原因是受传统观念束缚后,立即向黄老伯所在的社区打电话。社区民调员立即上门开展工作,解开子女心结。第二天黄老伯夫妇便在子女的陪同下住进敬老院。
日子安定后,黄老伯就托人写了这封红纸黑字的感谢信。
“虽然字写的歪歪扭扭,读起来也不顺畅,甚至还有错别字”何英笑道,“但是却深深触动了我的心”。
“司法有限,服务无限。”分管院长林春江一语道破。
扬名法庭将立案、人民调解工作室、诉讼服务站三项职能融为一体,并设置专职人民调解员,制订《扬名法庭诉前调解工作规则》、《扬名法庭诉讼服务站职能》等规范性文件,将配套设施、人员安排及职能分工规范化、长效化,更好地为群众司法,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