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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亭老板暗地里卖淫秽影碟 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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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1-02-15 09:24:11 打印 字号: | |

 

淫秽影碟暗藏在报刊亭内不显眼的地方,抱着侥幸心理出售光碟的陈某被抓了个正着。近日,崇安法院审理了这起贩卖淫秽物品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陈某和妻子来锡打工不久后两人便经营了一家报刊亭。去年一月陈某听说别人贩卖淫秽光碟赚钱,于是便盘算着也想通过此途径赚点钱。为了不让人轻易发现,陈某将一部分淫秽影碟混杂在自己报刊亭旁设的卖故事片光盘的摊位上,另一部分影碟则藏于报刊亭内不显眼的地方。同月,在陈某想要卖光碟时被民警查获而未得逞,民警当场从被告人陈某处查获淫秽影碟236张。经鉴定,上述查获的影碟为淫秽物品。

 在庭上,被告人陈某为自己这种贪小便宜的行为悔恨万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陈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