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两人来无锡打工,进了一家建筑队做小工,本应本本分分靠劳动赚钱,但却对施工场所的景观灯和电缆线起了贼心。父子俩一人望风,一人下手盗窃,两人前后三次偷走路边的景观灯带8条,还盗割了两条电缆线。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判处儿子卫小春有期徒刑一年,父亲卫树年有期徒刑十个月。
2008年,53岁的卫树年和带着儿子卫小春从老家来到无锡打工,他们进了同一家建设公司做小工。父子俩省吃俭用,生活的很艰苦,白天拼命干活,晚上就住在工棚里,攒了钱就寄回家补贴家用。卫树年的老母亲长年卧病在床,卫小春还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生活压力还是很大的。2010年初,卫家父子所在的建筑公司承包了无锡一段道路的路面施工工程,一天,卫小春在干活时发现挖掘机挖出了一条光带灯,他上去轻轻一拉,就拽了出来。再向四周一看,发现有好几条光带灯歪在那里,貌似没有人要的样子。他下意识地觉得这个东西能卖钱,就找到了收废品的孙某。孙某说,这个东西他收的,20块一根。卫小春很高兴,回去就和父亲商量再多弄一点来卖钱,卫树年同意了。
于是,2010年8月25日深夜,两个人就来到施工的路面上,找到光带灯后,就由卫树年放风,卫小春对光带灯又是拉又是拽,不一会儿就弄了两根,卖给孙某后赚了40块。看到钱得来容易,9月1日,父子俩再次下手,又弄来了两条,再次获得赃款40块。两天后,再次行动的父子俩不仅弄到了四条光带灯,还顺手牵羊用钢锯锯断了两根电缆线。不过这次,他俩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在他俩奋力锯电缆线的时候,早就被路过的群众看见并报了警。毫不知情的两人兴高采烈地到孙某处卖了220块钱,却不知早已被警方盯上,赶到孙某处收缴了赃物。孙某供述卖给他这些东西的,是工地上的工人,于是,经过对建筑公司工人的排查,卫树年被抓获,后来,卫小春也投案自首。后经鉴定,被卫家父子偷走的导引光带灯,价值620元一根,父子俩三次盗窃的导引光带和电缆线,价值5305元。
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卫小春和卫树年犯盗窃罪,数额较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