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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拦车遭拒扔砖泄愤 男子寻衅滋事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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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丹静 夏燕   发布时间:2011-03-18 07:46:08 打印 字号: | |

 酒后闹事的案例已屡见不鲜了,但从中吸取教训的却寥寥无几。出租车司机胡亮最近就成了酒后闹事的受害者。由于其拒载醉汉陈某,遭到陈某一顿毒打左眼眶内壁骨折,已造成轻伤。江苏无锡南长区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并作出判决,陈某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1月的一个下,胡亮开着出租车在大街上晃悠,随时准备拉客。广场有人招手---职业的敏感性让他在拥挤的人群中捕获到这个信息,立马驱车过去。渐近时胡亮看到这个拦车客满脸通红,左右摇晃。老司机胡亮判断这是一个醉汉,他不想做这趟生意,因为他接待过无数个酒后坐车的乘客,也见过他们丑态百出的样子。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踩了一脚油门。眼见已拦好的车子跑了,陈某十分恼火,拿起脚边的一块砖头,借着酒劲砸向出租车。胡亮下车和他理论,随即双方发生了争执并进行扭打,在扭打过程中,陈某的一记重拳打在胡亮的左眼上,胡亮当即倒地,左眼鲜血直流。这时的陈某酒醒了一半,随即让同伴送胡亮去医院,他则被带走接受询问。据陈某交代,他是应邀参加同事父亲的寿宴,由于久未谋面,便与同事畅饮几杯,不知不觉就喝多了。散宴后,他想打辆车回家,谁知胡亮拒载,一气之下才做出鲁莽之事的。事后,陈某积极应对此事,赔偿了五万元给胡亮,并且获得了他的谅解。(文中皆为化名)

法条链接: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了该罪,该罪是1979年从刑法中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罪名,构成该罪的行为既可以发生在公共场所,也可以不在公共场所。如犯该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责任编辑:周丹静 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