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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法院推进诉调对接 与物业等共建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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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福兴  发布时间:2011-03-24 23:38:25 打印 字号: | |

 

318下午,锡山区房管局会议室里春意浓浓、气氛热烈。柏庄小区等几个物业公司的经理诉说着小区物业难管;春江花园小区等几个业委会主任抱怨居民的事多;社区居委会代表反映着小区管理中剪不断理还乱的各种纷繁复杂关系的现状;房管部门称“管得了房子管不了人”。这是锡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举行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主任等参加的诉调对接现场座谈会的真实写照。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城镇化加速推进期,乡村变成了城市,农民变成了市民。于此同时,各类社会矛盾不断积累和突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立案庭郑庭长向与会者通报了涉及小区物业管理纠纷的情势,如小区物业管理欠费纠纷、建筑质量纠纷、空间停车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频发高发,以大量的数据和事实阐明了诉调对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强调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业主与业委会、物业与开发商、物业与业委会等各层面的利益关系亟待规范和调整。

“小社区大社会”,“小物业大事业”,这是与会者达成的共识。对于法院主导、司法介入、社区调委会为主,加强诉调对接,积极有效化解小区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大家提出了诸多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在以下三个方面上下功夫、见成效:一是理念创新,实现转“身”。除社区干部应由农村干部转变为城市干部外,法院应秉承优良传统,加大能动司法力度,深入基层,走进社区,把纠纷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即时,以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基层工作的新需求。“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建设和谐社区,我们需要法院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支撑”,春江小区业委主任常本靖如是说。二是健全机制,良性互动。实现诉调对接,首先要做到纠纷信息上的及时有效对接。与会者十分赞赏法院召开这种座谈会的方式和对社区矛盾纠纷情势研判的做法,既探讨了共性的问题,也发现初露端倪的特殊矛盾;既互通了信息,也培训提高了社区相关人员化解矛盾的能力;既提出社区不和谐的因素,也防范了小纠纷酿成大事端,以期收到多方共赢的效果。期望法院和房管部门多搞些这样有益的联动机制。郑玄庭长当即回应将定期举行座谈会,同时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帮助各小区建立由物业、业主代表和业委会成员参加的调委会,组建起上下贯通的调解网络,消除小区调解盲区。三是转变作风,落到实处。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这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也是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应有之义。柏庄小区物业公司经理丁复兴说:“法院应当把庭审开到小区,邀请相关的物业和业主代表等旁听庭审,接受法制教育”。诉服中心的同志当场表态,将选择典型案例放到小区,精心组织庭审,扩展法律宣传的教育面。社会也给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不仅要向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司法产品,而且要注重司法过程的友善性。

 

责任编辑:孙福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