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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价格便宜违约另寻中介 买主卖主均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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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宏锴 刘彦丽  发布时间:2011-03-29 21:40:13 打印 字号: | |

 

无锡市民余先生有一套空置住房委托无锡天恒中介公司出售,但天恒中介公司帮其找到买主费先生后,两人却因为另一家中介公司对这套房的报价更便宜,在另一家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天恒中介公司以违约为由把余先生和费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全额支付中介费。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中介费纠纷案。

2010年,余先生购置了一套新房,便想把自己名下的另一套空置二手房出售,于是便在无锡市好几家中介公司登了记由于不懂行,余先生在刚开始的几家中介公司挂出的价格偏低,后来,余先生就提高了价格,把这套房的售价定为90万元。余先生的房子装修较新,而且地段也很好,迎接了几批看房的人之后,很快,一位费先生就表示了购买意向。费先生是经由无锡市天恒中介公司介绍来的,他对这套房子很满意,决定要购买。由于过户手续较复杂,中介公司为了避免变故,就与先生和费先生签订了一份《确认书》,确认由费先生购买余先生的房产,价格为90万。确认书上还约定余先生与费先生之间不能进行私下交易,也不能委托任何其他方为二人提供房屋中介服务,否则,余先生与费先生应向等天恒中介公司全额支付中介费。

确认书签过了,下面本来就该通过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但费先生无意间在另一家中介公司发现,余先生的这套房子在那里的售价仅有83万。费先生就不乐意了,找到余先生,要求他便宜一点。余先生也不想失去这个买主,两人就商定由通过这家便宜的中介公司办理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并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办理手续。

天恒中介公司了解到这一事实之后,认为余先生与费先生的行为,违反了《确认书》中约定的义务,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起诉到北塘法院,要求余先生和费先生支付全部中介费用22500元。

余先生和费先生也自知理亏,经北塘法院调节,两人与中介公司达成了协议,由费先生支付天恒中介公司6000中介费了结纠纷。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葛宏锴 刘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