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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小事闹离婚 七岁儿抚养权被推来推去 法院依法判决归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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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彦丽  发布时间:2011-04-01 22:37:40 打印 字号: | |

夫妻俩因为小事吵闹不休,闹上法庭要求离婚。庭审中,七岁的儿子的抚养权被推来推去,谁都不愿意养育儿子,各自都有自己的理由。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判决儿子小东归母亲贾晓梅抚养。

2002年4月,贾晓梅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她七岁的陆鹏,俩人一见钟情,在9月份就结婚了,婚后生了一个儿子小东。生孩子前,夫妻俩的感情还是不错的,但在坐月子期间,就因为一笔钱,夫妻俩产生了矛盾。为了给孩子买奶粉,陆鹏的妈妈给了他2000块钱,陆鹏也没告诉贾晓梅,就顺手把钱放起来了。结果,这笔钱就不见了。陆鹏的妈妈怀疑是贾晓梅拿了这笔钱,就对她说了几句难听话,贾晓梅非常伤心,在月子里就起身在屋里大肆翻找,陆鹏也帮着找,结果发现钱是陆鹏塞在其他地方忘记了。钱虽然是找到了,贾晓梅心里这个心结可是结下了,对婆婆和丈夫都很心寒。从这之后,贾晓梅和陆鹏就经常发生矛盾,情急之下,陆鹏还对贾晓梅动过手。吵吵闹闹几年后,俩人开始分居,后来,陆鹏又得了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时常会动手打人,贾晓梅忍无可忍,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庭上,儿子的抚养权被他俩推来推去。贾晓梅说,自己是租房住,陆鹏还有母亲帮着照顾小孩,而且小孩上幼儿园也在陆鹏家附近,一切都比较方便,自己愿意每月支付抚养费。陆鹏说,小孩跟着母亲比较好,自己有精神分裂症,一发病就容易打人,对小东的成长不利。对于家里的财产,两人谁也不要,列了个清单,什么家电、首饰、家具,还有一笔借出去的钱35000元,两人都说,谁带小东,这些财产都归其所有。

经过调解,贾晓梅终于同意抚养儿子小东。北塘法院最终判决二人离婚,小东由贾晓梅抚养,陆鹏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家电、首饰、家具都归贾晓梅所有,借出的35000元由陆鹏负责追讨,不管是否要回,均支付给贾晓梅15000元。(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