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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元礼金“不翼而飞” 八旬老太状告儿子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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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1-04-12 21:55:50 打印 字号: | |

两千元礼金不翼而飞惹来母子一场官司,旬老母声泪俱下控诉儿子不孝顺连礼金都私吞并要求其返还。近日,江苏无锡崇安法院审理了这起返还财产纠纷案件。

 

钱被小偷盗走?老太状告儿子

刘老太今年八十高龄,有一儿一女。刘老太的老伴去世时曾留下遗嘱房屋归儿子所有,刘老太享有永久居住权。之后,刘老太就在儿子冯某的安排下住在一个朝北的小房间内。为此,刘老太的女儿颇有意见,与冯某吵过几次,但冯某坚持己见,兄妹为此不合今年1月,刘老太接到自己远方亲戚某打来的电话称曾委托其儿子给刘老太带来2000元礼金给老太祝寿的,问其有没有收到?刘老太这才知道有两千礼金这件事。于是,刘老太质问儿子,但令其没想到的是,冯某称两千礼金就在上次刘老太私进自己房间时被盗了。没拿到礼金还被冤枉自己是小偷,刘老太一下子难以接受。一怒之下,刘老太将儿子告上了法庭。

 

是有意不给还是不想给?老太要求法官断真相

经法官了解,去年8月,某曾委托冯某给其母亲带两千元礼金作为寿礼,但冯某回来后却未将钱交付给母亲。同年11月,刘老太想去阳台晒衣服,这必须穿过儿子的房间,但冯某却将房门长期锁着。为此,刘老太请来锁匠将锁打开。当刘老太问冯某要钱时,冯某便称礼金就在那次开锁后被盗了。

“法官,求你帮帮我。自从老头去世后,我就没享过一天福。媳妇看我不顺眼,儿子也对我爱理不理。平时饭菜节俭我也不说什么,但我的房间常年不见阳光我总得晒被子衣服吧。他们还要把房门锁住,我一气之下才找来锁匠的。”刘老太边哭边说,“亲戚给了我2000元,我儿子却对此事只字未提,我生气啊,我就是要到法院让法官给我评评理。”

 

不是债权人无权起诉,法官支招老太胜诉

在审理过程中,细心的法官发现,冯某自拿到钱后就没打算给母亲,至于是否被盗,更是没有证据证明此事。但同时,在了解事情的始末后,承办法官却认为其实刘老太无权起诉儿子要求其返还礼金。因委托冯某交给刘老太的是王某,王某和刘某之间才有委托合同关系,有权起诉冯某。为此,承办法官特意赶到王某家但王某表示路途遥远且不想卷入这场纠纷中不愿起诉问法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承办法官告诉王某,如果王某愿意解除委托合同,将债权转移给刘老太此法也是可行的。王某听后立即同意了。最后,经法院判决冯某在三日内归还刘老太2000元。

 

法官说法:本案中,王某委托冯某转交2000元礼金,冯某接受了王某的委托,双方之间委托合同成立,冯某应约履行委托事项,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冯某未按约履行委托事项,王某提出解除关系。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后刘老太经法官通知知道了此事,故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