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泽林受王胜俊院长委托,代表王胜俊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看望慰问在“3·10”地震中受灾的云南省盈江县人民法院干警,指导灾后重建和恢复审判工作。
盈江“3·10”地震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发出慰问电对盈江县法院全体干警及家属表示亲切慰问并随电发出慰问金,对盈江县法院的抗震救灾工作给予及时支持和帮助。地震发生后,盈江县法院基础设施及办案装备受损严重,为做好抗震自救,尽快恢复审判工作,盈江县法院全体干警迅速反应、积极行动,坚守审判岗位,及时办理涉及人民生活、社会稳定的案件,全力维护灾区稳定。苏泽林实地查看受灾情况,在听取救灾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对盈江县法院工作秩序有条不紊,审判活动进展顺利,全体干警精神饱满地参加抗震救灾、积极投身灾后重建,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苏泽林指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密切配合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投入到地方的灾后重建之中,把党委关心和政府温暖带给千家万户。同时,要积极做好自救和重建工作,关心受灾和受伤干警的身心健康,努力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苏泽林要求,尽快组织对受损的审判综合大楼进行修复,及早结束在临时活动板房中办公和审判的现状,把地震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坚持能动司法和司法为民,超前谋划、积极研究涉地震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案件,做出正确及时有效的司法应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苏泽林强调,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两项活动,努力推进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