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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9瓶假茅台 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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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雪锋  发布时间:2011-04-18 23:38:13 打印 字号: | |

 

老陈购茅台酒看望友人不想却购得9瓶假酒。昨天老陈在宜兴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获得了商家的双倍返还

今年3月,老陈特意从安徽到宜兴来看望友人。为求体面,登门拜访前,老陈特意到一超市花了近万元购买了9瓶茅台酒当晚,与友人把酒言欢的时候发现这酒口味不对劲,怀疑是假酒。第二天老陈就把酒拿到技术监督局。经过技术部门的专业鉴定认定老陈买到的“茅台酒”其实是由同一系列的其它酒勾兑而成,虽然十分相近,并非真的茅台。气愤的老陈随即找到超市要求给个说法超市拒绝承认自己的酒有假一怒之下,老陈将超市告上了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和双方进行沟通,了解案情。法官发现,该超市与其酒类商品供货商合作多年,出于信任超市从未想过到专门机构验证酒类商品的真假,因此超市确实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酒。而作为消费者的老陈,买到假酒后要求赔偿也合理且合法,应予支持。法官遂在听取意见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超市双倍返还老陈购酒货款的调解结果赢得了双方的一致认同

 

法官提醒: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所以消费者购买商品若遇欺诈行为,可以要求销售者双倍返还。

 

 

责任编辑:何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