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规范出庭、指导培训、联动考核——惠山法院“三制联动”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分享到:
作者:周晓华  发布时间:2011-04-25 11:28:48 打印 字号: | |

    本网讯 惠山法院为了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加强规范出庭应诉制度、建立指导培训制度、健全联动考核制度等三制联动。

 

    一是规范出庭应诉制度。严格依法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旦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在送达起诉状等材料时,即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送达被诉行政机关,明确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权限,促使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法院出庭应诉。

 

     二是建立指导培训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技能培训,指导其从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依据、执法程序、法律依据三大方面进行答辩,消除出庭应诉畏难情绪,提高出庭应诉质量;选取适合案例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不定期选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正面案例,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年初报送各行政机关。

 

三是健全联动考核制度。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后,法院在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时,将建议书同时抄送区政府法制办,由法制办与法院共同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动员工作;法院每季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送市中院,由市中院将具体情况通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法制办,由市法制办在全市通报,促使行政机关重视并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

 

责任编辑:周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