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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吸毒男“拉皮条” 黑车的哥领刑一年罚款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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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以超 华灵芾  发布时间:2011-05-01 10:34:11 打印 字号: | |

开黑车已是违法,可这“黑户”的哥竟还做起“拉皮条”的生意,将洗头店“小妹”介绍给吸毒男嫖客,从中赚取介绍费。当卖淫女吸毒男被公安抓了个现行时,“拉皮条”的黑车的哥也落入法网。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介绍卖淫,被告人强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现年40岁的强某是安徽人,买了辆奇瑞QQ车在锡从事黑车客运。一次拉客时,强某认识了小老板刘某刘某向其透露,自己是开理发店的,店里有好几个“那种小姐”,并让强某帮忙给“小姐”介绍生意,事成后“定当重谢”。“不就是帮忙介绍介绍么,不犯法的,还有钱拿,这样的好事当然不能错过!”只有小学文化的强某一口答应了下来,并和刘某互留了手机号码,有空还去刘某的小店玩了几次。

一日,同样是拉客时认识的老板叶某打电话给强某,说自己和朋友在家闷的慌,让强某联系个“小姐”给自己解解闷。“没问题没问题!”强某立即联系了刘某,开着QQ车亲自到刘某的理发店接了个“小姐”送到叶某家中。“阿强,来的挺快嘛!”开门后,叶某对“小姐”的外貌表示满意,并提出自己还有个朋友在,让强某再弄个“小姐”过来:“钱不是问题,要快!”于是,强某又返回刘某店中接了另一个“小姐”到叶某住处。拿了“跑腿费”后,强某就离开了。

可强某没料到的是,叶某及其朋友均是吸毒男,那天打电话给强某时,已经在家吸食了冰毒。两个“小姐”到了后,四人再次吸食了冰毒,并发生了性关系。就在当天,公安机关在对叶某进行定期回访时,将四人当场抓获。而“拉皮条”的强某,也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并在不久后被落入法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强某为他人介绍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鉴于其是初犯,自愿认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符合使用缓刑的条件,故作出上述判决。原还想赚几个“介绍费”,不料想既吃了官司又罚了钱,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强某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责任编辑:纪以超 华灵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