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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身患癌症 各方救助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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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永春  发布时间:2011-05-01 10:35:28 打印 字号: | |

这是一起2007年至今的执行积案,被执行人拖欠福建某企业货款十几万元,判决生效后但却因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长期搁置。但是在被执行人拿到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时,却又因为其身患重病急需这笔钱救命。近日,北塘法院成功执结了这起案件,不仅为那家企业收回了拖欠多年的借款,也为被执行人筹集了一笔治疗经费

方某早年间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有好几家企业,但是好景不长,后来在不景气的经济形势下他的企业纷纷倒闭破产,他也拖欠了生意合作伙伴福建某家企业十几万元的货款。这家企业就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方某归还该企业货款。由于方某的户籍在无锡市北塘区,2007年4月,判决生效后,当地法院委托北塘法院执行该案。但是,因为因方某下落不明,又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搁置。但北塘法院的执行法官并未放弃执行,每年都将此案列如入积案范围进行清理。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0年12月,承办法官查询到方某的银行账户多了18万,立即予以冻结方某得知存款被冻结后,心急火燎地到北塘法院,如实说明了自己的困难。原来,企业破产后,方某一直在外打工,但是不幸的是现在身患癌症晚期,医疗费用巨大,但是目前他没有工作、没有房子没有任何收入银行账户上的那18万元是他分到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拿来救命的,他恳求法院解除冻结存款给其看病治疗。承办法官知道这个情况,去医院调查了住院记录和病历,确定方某说的都是实情。

一边是身患绝症、债台高筑的被执行人,一边是手持胜诉法律文书期待实现权利的申请执行人,面对此案法官该如何执行?核实情况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委托法院和申请人沟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申请人适当让步,但收效甚微。考虑被执行人的病情,北塘法院没有依照只能救助申请执行人的惯例,给方某申请了2万元执行救助金,用于其住院治疗。案外人某商会了解方某的病情后,也表示愿意献爱心捐助方某4万元。之后,承办法官多次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深深地感动了申请人,最终申请人同意同意在冻结的存款中让出3万元,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近日,无锡某商会在召开成立大会时,举行了一个感人的捐款仪式,被执行人方某从商会代表手里接过了4万元钱,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也为北塘法院一起特殊案件的执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张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