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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景观电缆线 终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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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5-04 12:30:21 打印 字号: | |

 

随着无锡城市的建设的步伐,完善和修葺了不少景观带,然而,却有人动起了景观带周围电缆线的念头。2010年7月至9月期间,在南长街景观带沿河岸一带田某朱某沈某、周某五人采用斜口钳剪断电缆线的方法,进行了多次盗窃电缆线的活动。

张某、田某、朱某、沈某、周某五人来自于不同的城市,来锡打工,其中,田某于2006年8月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沈某从2003年至2008年期间多次犯盗窃至2009年7月被释放

之前,在2010年6月份的时候田某南禅寺广场结识了一个叫“小民”的人因为手头紧张,几个人凑在一起商量偷古运河景观带河边的电缆线。凌晨时分,几个人摸黑来到了河边,几个人分工用刀片隔开电缆线,用尖嘴钳剪断里面的电线,田某负责把这些电线拉上来,这次偷了50米左右的电线,卖了后分得了500元。

当年7月,在南禅寺广场田某在凳子上睡觉,张某等四个人过来问田某有没有办法弄到钱,田某告诉他们之前自己曾偷过电缆线。于是,五个人商量着去古运河清明桥边偷电缆线,当晚凌晨一点多,几个人猫到河边,两人望风,三个人淌到河边剪电线。之后,在一家废品回收站销脏,五个人把钱分了。

分到钱后,几个人就用这些钱吃喝玩乐,没过多久,就把分到的钱给花光了。正所谓食髓之味,田某、沈某等五人又起了电缆线的念头。因为之前犯案都没有被发现,田某等五人抱着侥幸心理,又多次犯案终于在一次犯案过程时,被附近经过的市民发现了。2010年9月下旬的某天的凌晨一点多,五个人又商量着去偷电缆线,正准备剪电线的时候,河对面出现了一个过路人,看见几人猫在河边,还有人趴在河堤边于是吼了一声“喂,干嘛的。”田某几人立马跑上岸躲了起来,等了一会见没动静,于是又回到河边再次犯案,结果被接到消息的民警给逮了个现行。

张某等五人多次盗窃公共财物,且数额较大,其中田某参与盗窃数额计人民币18760余元,朱某盗窃数额计人民币18240余元,张某参与盗窃7次,沈某参与盗窃4次,周某参与盗窃3次,而田某和沈某在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

南长法院依法对田某、张某、朱某、沈某、周某五人以盗窃罪作出判决,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五百元;朱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五百元;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五百元;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