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10年未婚生子,1年后两人决定分手,后因小孩抚养权闹上法院。近日,无锡南长法院调结了这起令人咋舌的纠纷,由小孩母亲获得抚养权。
小张和小莉从1999年便开始“马拉松式”恋爱,2009年两人在未婚的情况下生育一子。然而在接下来的1年中,双方因小孩抚养、结婚仪式、老人赡养等各种问题不断发生争吵。小张说:“我们虽然在一起生活了很久,但在小孩出生前很多问题都没有爆发,现在看来双方的价值观差距很大,已经无法磨合。”
最终两人协商不结婚,然而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为此,小莉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儿子归她抚养。小张同意小孩归母亲抚养,但认为小孩目前还很小,抚养费不能马上固定,因此要求自行协商这个问题。
承办法官本着有利小孩成长的方向开始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两人达成协议,儿子抚养权归母亲所有。(本文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