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与法
一个月偷盗手机40多只 打工仔屡闯空门被判刑5年



分享到:
作者:王爱芳  发布时间:2011-05-15 22:18:53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1月22日中午,一名男子带着大包小包等候在宜兴某汽车站准备乘车。虽然说是回老家过年,但该男子居然随身携带了一整套台式电脑及一台液晶电视,不合常理的情况引起了警方的怀疑。在民警上前询问的过程中,男子神色慌张并意图逃跑,随即被民警抓获,并当场查出其包内40多只各品牌手机及一部MP4。

在事实和法律面前,男子交代了所有的罪行。他叫安军,贵州人.2010年10月初,在家一直没有工作的他跟随两个老乡一起来到宜兴打工。谁知几个人到了宜兴后却没有如愿找到工作,为了应付住宿及日常开支所需,他们遂决定深夜出去偷东西“赚”钱。另外两个老乡以前就干过盗窃的勾当,可谓轻车熟路,带着安军四天内就连偷四户人家,盗窃手机5只,现金2300多元。期间安军的盗窃水平也是突飞猛进,很快就开始一个人“单飞”作案。安军每天凌晨1、2点上街,避开有保安的小区和装有防盗门窗的新房,专门找简陋的出租房和旧式的普通私房下手。利用屋主忘记锁门或门锁不牢等情况,安军采取直接推门、刀片开锁等方式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先后实施盗窃20余起,窃得各种型号手机40余只,电视机、电脑、摩托车现金等总价值达2万余元。2010年11月21,安军将偷来的摩托车变卖后即携带其余赃物准备回老家销赃,最终在长途车站被民警抓获。

日前,宜兴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认定安军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来源:宜兴法院
责任编辑:王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