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师与人民法官,通常人们不太容易把这两种职业联系起来。眼前的陈老师,鬓发有些斑白,威严中透着慈祥。2008年1月,退休教师陈法林被选任为江苏宜兴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主要参加刑事案件的陪审。
“忙,但很充实。”说起担任陪审员的感悟,陈老师一脸认真。
学,无止境
“做法官难,做一名好法官更难。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判决书长达几十页,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儿。陪审的过程,也就是向法官学习的过程”。
其实,担任陪审员两年多来,陈老师参与了大量难案的审理。面对厚厚的卷宗,他仔细研读,虚心请教,俨然已是一名编外法律“专家”。
“扎实的法律功底、良好的职业素养、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一样也不能少。”陈老师这样对自己要求。
教,为己任
“孩子,你年纪还小,今后的路还很长,父母对你的期望很高。一定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好好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在一起团伙盗窃、诈骗案的审理中,陈老师对年青的被告人林林循循善诱。
出事时林林年纪尚幼,由于社会经验的缺乏,被他人诱骗购买假币。得知林林被警方羁押,林母气急交加,抱病身亡,林林亦悔不当初。
对于林林这种年幼初犯,陈老师总是在劝善归过之后,给予特殊的“关爱”,向主审法官提出合情合理的量刑建议。被判处缓刑的林林在考察期间行为良好,目前已经在一家企业供职。
和,为目标
“有利于被告人的成长与自新,最大程度地弥补受害人受到的感情伤害,这才是最重要的。”陈老师坚持。
在陪审的两年多时间里,许多场景让陈老师记忆犹新。受害人家属歇斯底里的哭喊、被告人悔之不及的嗟叹,无不让他动容。在查明事实严厉惩处的同时,他会把对被告人的挽救放在核心地位;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他会把目光转向受害人。
尽管刑事附带民事的调解工作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顺利,陈老师总是在不懈地努力。从事陪审工作两年来,他参加调解的案件,调结率达82%。
“发挥余热,架起心灵沟通的桥梁。”陈老师总是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