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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打渔夜间偷盗 “水老鼠”团伙终受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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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以超 华灵芾  发布时间:2011-05-22 12:19:39 打印 字号: | |

 

白天装模作样的出去打渔,其实是去“踩点;待夜深人静时,就开着装有双马达的小渔船疯狂偷盗河道沿岸工厂、工地的废铁、钢管等钢铁制品。日前,无锡惠山法院对该院建院来被告人数最多且社会影响较大的一团伙盗窃案进行公开宣判,15名被告依法判处8个月至4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金。

 

自幼打渔不识字  家庭困难起贪念

李大、李二、周三等14名被告均来自兴化,104女间彼此都是亲戚,以“夫妻船”为主,其他也都是兄弟姐妹的关系。14名被告自幼生活在船上,绝大多数都是文盲,三四年前来到无锡,白天在河道内捕鱼、捞螺丝,晚上就住在船上。

 

“为什么不继续打渔,反而去偷东西?”“因为河里的鱼越来越少,也越来越小,赚不了几个钱;而河岸工地厂房里的废铜废铁挺多的,不仅值钱,看的人也少。”李大在庭审中交代,因为捕不到鱼,家庭困难负担重,大家便经常给凑在一块想些其他的谋生方法。想到平时打渔时经过一些厂企、码头、工地,看见里边有废铁、钢管等物品,而这些单位的防范也比较松懈,遂都觉得非常好偷,合谋后就决定去偷窃。“我们也不分工,上岸后看见有什么就拿什么,搬好了就开船走人。晚上开谁船,就以谁为主,谁家的船出去,谁家的婆娘也要跟着去帮忙撑船望风。”“那你们销赃怎么销?”“我们一偷完就立刻卖的,东西都卖给了老乡陆阿毛,钱都是平分的。”李大等人坦白,觉得“这活”来钱比打渔快多了,于是当起了职业“水老鼠”,白天开船到河道沿岸一些单位进行踩点,一旦发现有东西可偷,晚上“集体出动”。

 

白天渔民夜间鼠  流窜作案很嚣张

20107月至9月,短短3个月内,李大等14名被告人时分时合,驾船窜至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钱桥街道、滨湖区胡埭等沿河厂企、工地、码头,多次盗窃工业原材料、钢渣、废铁、钢管、电机、水泵等物,价值3万余元,并将盗窃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在惠山区开废品收购站的兴化老乡被告人陆阿毛。“这伙‘水老鼠’盗窃极其嚣张。”主审法官介绍,该团伙拥有10条小渔船,船型小巧,利于逃窜,且每条船上均装有2个发动机,行驶速度极快,一旦被人发现,即可迅速逃匿。李大等人常常一晚流窜盗窃几个单位,有的企业甚至被他们偷了几次,经济损失巨大。部分单位没有及时报案,更加助长了他们疯狂盗窃的行为。

 

兄弟姐妹齐入狱  罪有应得终入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大等1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阿毛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予收购,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法院依照刑法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嚣张的“水老鼠”家族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纪以超 华灵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