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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打脚踢讨债变成勒索 涉嫌敲诈六人依法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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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彦丽  发布时间:2011-05-22 12:20:50 打印 字号: | |

帮人讨要750元钱,六个人对欠债人是拳打脚踢,甚至威胁对方将其活埋。最后,六个人拿到了5000元钱,却都面临着牢狱之灾。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

于某是一名个体面的司机,他曾经因为盗窃被判刑,出狱后颇为老实了一阵,开车赚钱,靠劳动吃饭。生活中,他和几个朋友的关系很好,几个人经常一起吃饭喝酒。一天,五六个朋友又一起吃饭,席间,他的一个朋友程某无意间提起有人欠他工钱的事。程某是从事个人装修的,被人拖欠装修款也是常有的事,但这次这个人不仅不还钱,态度还不好,程某提起就很气愤。几个人就边喝酒边骂,也算发泄一下情绪,酒到酣处,程某还当场打电话给欠他钱的朱某,讨要工钱,当然也没有要回来

饭后,六相约去一家麻将馆打麻将,到了一看,麻将馆人满为患,看的人比打的人还要多,只好悻悻地离开。这时,于某提出,反正今天没有事情,不如大家去帮程某要帐,顺搞搞“串头”,其他人正无聊,满口答应了。于是,程某带路,于某开着他的小面的,六个人浩浩荡荡地找到了朱某要钱。

朱某欠了程某750块工钱,六个人找到朱某后,就要求他马上还清,朱某说,自己目前真的是没有钱。就这样,一方坚持还钱,一方坚持没钱,事情就这样僵持着。于某见到这种状况就示意另外几个人把朱某带上车,到别处说话。于是,另外三个人就把朱某推上车,用衣服蒙住他的头,然后把朱某带到惠山半山腰一处深坑旁边,六个人就对朱某拳打脚踢,要求他立刻拿出5000元,否则就把他推到旁边的坑里活埋。朱某无奈之下,只好打电话通知自己的一个亲戚准备了5000块钱,在无锡市一家银行的门口交给程某,才得以脱身。而于某等六个人拿到了钱,就分掉了,每人分得1500元到500元不等。

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某、程某等六人以讨债为名敲诈别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依法判决六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七个月不等。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