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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六五”普法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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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5-22 21:54:40 打印 字号: | |

      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崔清新)中宣部、司法部20日至21日在京召开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国普法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就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强调要推进法制宣教工作创新,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吴爱英指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首先要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她强调,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设计出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整合资源、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立法过程中,积极采取听证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方式,吸引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执法办案中,要大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在法律服务过程中,要善于利用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选择一些重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这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