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锡山法院少年庭庭长赵晓燕:成为孩子们的“心灵之友”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1-05-31 13:51:55 打印 字号: |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 赵晓燕

 

      清秀的脸庞、凌乱的头发、落寞的眼神,小峰低着头站在花坛旁边。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作为十六岁的孩子,小峰受到的打击是我们成年人无法想象的。小峰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但父亲一直对小峰的身世心存怀疑。后来,小峰父亲要求亲子鉴定,在证明小峰不是自己亲生以后,就逼着小峰和母亲向生父起诉,要求其支付16年来的抚养费20多万元。

      多年来,小峰的生父早已有了自己的家庭。这个案子不仅仅是一笔抚养费的问题,还牵扯到一个孩子和两个家庭。如何才能在不影响他们现有生活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如何才能使一个孩子受伤的心灵得到抚慰?从接到这个案子起我一直在想:小峰的父亲爱小峰吗?答案是肯定的,他不想真正失去小峰;小峰的生父爱小峰吗?答案亦是肯定的,可他有不得已的苦衷。想明白了这点,我也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工作,反反复复地组织调解,尽可能地不去影响他们现在的生活,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小峰的生父答应支付一笔抚养费,在小锋结婚时再另行支付一笔费用,以弥补多年来未尽的义务。

      在实践中,我不断地尝试和摸索,试图发现和总结出一些有利于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能够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方法和经验。诸如对在校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利用少年博客与青少年在线交流;加强案件审理中的庭审感化、亲情会见;通过“法官寄语”对获刑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开展先期预防、犯罪矫治、延伸关爱的“护蕊行动”等一系列措施和活动在审判实践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得到了加强和完善。

  审理一起案件,挽救、保护一个孩子,成了我们的工作目标。我们希望以“心灵导师”的角色深入到未成年人的内心,引导他们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现实,积极、健康地成长。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1-05/28/content_27969.htm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