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车已不是时下新鲜词汇,近日,无锡市南长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欠结车贷而引发的执行案件,最终宝马车主至法院主动将4万欠款缴清。
2009年3月,张某向银行贷款购买宝马车一台,约定分十二期还清。然而2010年1月,张某却径自停止了还款行为,银行在自行催缴无果后向南长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继而对剩余欠款提出执行申请。
法官接案后,主动联系张某来院进行谈话。在谈话中,张某表示由于近期公司周转不灵,自己无还贷能力。
当法官问及车子目前状况时,张某神色慌张,声称车子前段时间被开去山东后并未开回,当法官再次追问其当天有否开车至法院时,张某不予承认。询问期间,张某不安的神色让法官觉得事有蹊跷,在稳定住张某后,法官派人至附近停车场查找,果然寻到涉案车辆,随即当场对该车进行扣押。面对法院如此快速的执行工作,张某哑口无言,之前的谎言亦不攻自破。两天后,张某自觉至法院将欠结的贷款4万元交齐,案件至此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