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安法院审理了一起一对90后情侣在网络上发布虚假QQ中奖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件。
来钱快,两人分工明确
“我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帮别人打工,在酒吧认识了男友汪某。后得知他在做这方面的事,收入可观,我就辞去工作帮他忙,冒充腾讯客服接接电话,也不需要什么技巧。”小梦(化名)低着头告诉法官。
庭上的这位小梦刚满18岁,海南人。2009年8月,小梦结识了汪某,两人交往。之后,小梦发现汪某平时都不用上班,经常在家也能赚钱,这让小梦感到疑惑。在其询问下才得知,汪某是靠在网络上发布虚假的QQ中奖信息赚钱,成功一笔就能赚得好几万。此时,汪某也正表示自己做这个生意缺了个接电话的客服。于是小梦便辞去了工作,和汪某一起从事这个工作。“我负责接电话,如果对方不相信,我会告诉他可以打公证处的电话,这时就由汪某冒充公证处工作人员接通电话,我们就是这样分工的。”
四个流程交钱,3万中奖信息竟骗得7.7万
“这不需要谁教,我们那边很多人都以此为生,看的多了自然就会。先请人制作网页,网上购买400,0755开头的电话捆绑手机,联系各网页帮挂QQ中奖的广告,办理银行卡。”汪某告诉法官这是实施诈骗事先要做的准备工作。
2010年7月,被害人唐某通过网页上的中奖信息打来电话,小梦告诉他自己是腾讯公司的客服,3万奖金是真实有效的,但必须要先交1600元保险费和11600元税费才能拿到,在24小时内未交付的会取消此次中奖机会,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公证处电话咨询。不想错失中奖机会的唐某再次拨打了“公证处”电话,汪某则以公证人员的身份让其交公证费2900元,奖金账户激活押金35000元,并承诺事后都会返还,就这样唐某一步步掉进了对方的陷阱,白白交了77000元。在迟迟拿不到所谓的中奖奖金时,唐某才恍然自己被骗了。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汪某、小梦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诈骗。被告人汪某是主犯,小梦是从犯,并且其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小梦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此类中奖信息,尤其是在对方开口要你汇钱时更要提高警觉。法官认为不管是如何高明的骗局,其本质也是利用了人本身的麻痹大意和贪图小利的心理,只要保持必要的警觉性,不轻信天上掉馅饼的神话,就不会轻易落入骗子的圈套。(文中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