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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感情 改进作风 提高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
7月至9月分学习、讨论、规范行为三个阶段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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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6-10 09:11:08 打印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自7月至9月,分学习文件、开展讨论、规范司法行为三个阶段广泛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使法院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较大提升。

    实施方案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扎实开展两项活动,有效推动三个提升”的工作思路,着眼解决法院干警宗旨意识、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增强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为重点,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目标,在全国各级法院广泛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使法院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较大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要:

    ——干警全员参与。全国法院要人人参与讨论,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以法院领导干部、审判执行一线干警、立案信访窗口单位为重点,突出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突出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岗位和环节。

    ——强化思想认同。坚持思想领先,重在提高认识,从抓好学习教育入手,引导干警努力掌握群众观点的具体内容、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使大讨论成为一次深入扎实的群众观点普及教育。

    ——找准存在问题。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大讨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照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实践要求,从法院整体工作和干警思想行为两个层面,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联系实际整改。针对分析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体现在执法办案的具体工作中。

    实施方案提出,群众观点大讨论在7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有序开展。

    7月为第一阶段,要认真学习文件,深入领会群众观点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打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论和思想基础。组织干警联系先进典型事迹和执法办案实际,深刻领会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践行群众观点、坚持司法为民的自觉性。

    8月为第二阶段,要广泛开展讨论,进一步增强对群众观点的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组织、引导干警进一步深化对群众观点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的理解,深入查找宗旨意识、群众感情、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要求和对法院工作最不满意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为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量创造条件。

    9月为第三阶段,要规范司法行为,按照群众观点要求改进司法作风。组织干警认真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采取督查与自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执行文件规定、规范司法行为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干警公正廉洁规范文明的作风素养。对于查找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大讨论活动结束后,各地法院要以基层法院、一线法官为评选对象,开展“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评选表彰工作,树立典型,激励队伍,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法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大讨论取得实效。要统筹兼顾,既要保证大讨论扎实开展,又要防止影响审判执行工作,切实把大讨论的成效体现在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审判工作上。要通过多种方式确保学习内容落实。要加强对开展大讨论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讨论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阶段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搞好新闻宣传,努力营造推进大讨论深入发展的舆论氛围。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