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出现在收银台,与收银台工作人员聊天时还不停晃动手臂,原来这位奇怪的男子是在掩护同伴偷超市里的电脑,手臂的姿势意在告诉同伴能不能偷。近日,崇安法院审理了这起监守自盗的案件。
被告人贾某是云南人。三年前,贾某带着妻子来锡打工。因学历低,贾某在超市找了一份促销员的工作,同时贾某的妻子也找了份清洁工的工作。虽两人工资低,但日常开销不大,贾某的妻子也很会持家,夫妻俩省吃俭用还能偶尔给老家的父母寄点钱回去。
去年11月,贾某留意到有个男子连续几天一直在超市电脑区转悠。一开始贾某只以为是要来超市选购电脑的顾客,直至有天贾某下班时被这名男子拦住才知高某是要去超市偷电脑。高某称自己在超市看中了两台电脑,自己有把握把电脑偷出来,但需要贾某帮忙看着超市来往人员并打手势示意。事成之后,高某会给2000元报酬给贾某。谁知,贾某竟一时心动了。隔日,高某依约来到超市,在电脑区走动多时的贾某立即心领神会。贾某见超市电脑柜台区正对着收银员,如果高某贸贸然动手,肯定会被逮个正着。想到此,贾某便来到收银台前与工作人员聊天,一边观察周围有没有人注意高某一边晃动手臂示意。十分钟后,高某轻松地剪断了电脑钢锁,将两台电脑快速地藏于包内,并把2000元钱放置在之前告诉贾某的地方后便匆匆离去。但贾某没想到的是,两人联合偷电脑的动作被超市的监控全部拍了下来。在发现电脑被盗后,超市方报了警,贾某被捕,而高某则逃之夭夭,还未被抓获。
“我家是没有钱,但我们俩都有工作,这几年也有了点积蓄,我也不知道我丈夫为什么要去做这种事,真是一时脑子糊涂。这钱,我们会还的,恳请法官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贾某的妻子含泪告诉法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某打手势望风,并挡住收银员的视线,其他人采用剪断钢锁的办法,窃得两部电脑共计6000元。被告人贾某在归案后全部退赃,认罪态度较好,予以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最后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