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物联网产业的发展现状,进一步加强对物联网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6月10日下午,省高院、无锡中院及滨湖法院在无锡滨湖区共同召开了无锡地区物联网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知产庭杜微克法官、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监督处李向阳处长出席了会议,省高院知产庭宋健庭长及知产庭全体审判人员,无锡中院赵建聪副院长、中院及滨湖法院知产庭负责人,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新区科技局、滨湖区科技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海鹰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大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部分物联网企业参加了座谈交流。
无锡中院赵建聪副院长主持会议,并首先介绍了无锡物联网产业的发展现状,然后对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行了前瞻性的展望。市信电局指出物联网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知识产权工作应当未雨绸缪,重点关注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传感元器件制造、软件、信息安全保护、商业模式及标准等环节方面。新区科技局等介绍了物联网产业专利申请情况,并反映目前企业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应对诉讼的力量太弱,对知识产权诉讼周期长、举证难的问题还没有做好充分准备。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华润微电子及大为科技等企业则就高校专利成果 转化、知识产权诉讼赔偿标准、科技人员跳槽引发的竞业限制问题等方面纷纷发表意见,进行法律咨询。
最高法院杜微克法官在比较美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后指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维权诉讼并不能仅仅着眼于弥补损失的目的,而要看到胜诉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得的有利地位。他同时建议,企业在申请专利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考虑专利保护的整体布局,同时在申请专利的策略、申请文书的撰写上要更规范、更严密。
最后,省高院宋健庭长对此次会议进行总结,重点提示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尤其提醒企业在与外国企业合作的过程中要注意使用正版软件。同时她还表示,对知识产权诉讼赔偿问题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在赔偿额的裁量上应注重弥补损失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相适应。
此次会议通过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使三级法院知产庭对目前无锡地区物联网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有了一个更为直观、准确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将制定实施更切合实际、更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措施,为无锡物联网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