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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薪被拒为报复去盗窃 脱鞋掉出银行卡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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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1-08-03 12:18:08 打印 字号: | |

8月2日上午,崇安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闵某因两次要求加薪被拒对公司怀恨在心,盗窃公司保险箱现金31825元在窃得现金后闵某立即把钱存入银行卡,并把银行卡藏于鞋内。谁知,在民警采集鞋印时银行卡从鞋内掉落,闵某才交代了事情的始末。

来锡打工的闵某今年28在无锡一家粤仔湾砂锅粥店内任店长助理,月薪三千多。闵某一心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加薪、升职的机会,但迟迟得不到公司的回应。在闵某主动提出要求加薪时,公司不但拒绝还派来了新任经理。“扣除日常吃住开销,平时还要和女朋友约会,一个月三千元工资根本就所剩无几”。想到此,闵某顿觉恼火,“自己辛苦努力的工作,却得不到公司的赏识半夜醒来,闵某辗转反侧,心中仍为此事愤愤不平,一个想法突然闪现在其脑中,去公司偷保险箱。闵某知道此时公司不会有人便来到店内一路直进藏有保险箱的店内小仓库。因保险箱上有道口,闵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保险箱倒置左右摇晃。很快,一个纸袋从保险箱的口内掉了出来。闵某知道纸袋内包着的是现金,立即再次用力摇晃保险箱。没过多久,保险箱里的纸袋都掉了出来。闵某快速把保险箱放回原位,把现场恢复成原来的样子,自己拿着钱匆匆离开。为防止被人发现,闵某连夜就把钱存入银行卡内并将银行卡藏于鞋底

第二天一早,闵某抱着侥幸心理和往常一样去上班。但此时公司已经报案,公安人员正在店里进行询问侦查。一番排查下来,闵某和店内的几名工作人员被锁定为可疑对象。警方要求几名嫌疑人脱下鞋子,与留在案发现场的脚印进行比对。闵某鞋子一脱,银行卡应声落地。警方调取该账户的存款记录以及取款机上的监控时发现,案发当日凌晨,闵某将一笔2万多元的存款到账。在证据面前,闵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闵某盗窃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后法院判处闵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法官提醒,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劳致富,从点滴做起,凡事要三思而后行,闵某就是因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来源:崇安法院
责任编辑: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