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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为儿争房产 可怜天下母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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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益民 居敏晓  发布时间:2011-08-05 10:53:12 打印 字号: | |

发现丈夫有外遇妻子一怒之下离家出走,岂料丈夫不但不收心,还向法院提出离婚。眼看着自己的房子就要被别的女人霸占,妻子说什么都不肯离婚,除非丈夫同意将房子过户给儿子。日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经过法官调解,丈夫最终同意了妻子特殊的离婚条件。

十多年前,安徽籍男子朱建章和妻子李彩英带着襁褓中的儿子一起来江阴打工,由于打工收入很低,他们最初只能居住,三口人蜗居在十几平米的车库里,朱建章白天出去打工,李彩英则在家带孩子,等孩子稍大一点后,李彩英去饭店洗碗打工贴补家用。2004年,朱建章带着一群来江阴打工的老乡组建了一个建筑队,随着房地产生意的红火,朱建章的工程也越做越大,2009年,他们终于在江阴买了房子,孝顺的李彩英还把安徽老家的婆婆一起接到江阴生活这一家四口总算过上了幸福的小康生活。

都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口袋里有了钱的朱建章还真应验了这句话。去年5月,他和朋友一起过40周岁生日时,认识了一名年轻女子,一个贪钱,一个贪美色,两人很快成为情人关系。性格豪爽的朱建章对于自己有外遇,竟然一点都不避讳,很快被妻子李彩英知道了,朱建章自信地认为妻子一直依赖于自己生活,就算知道了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妻子和他大闹一场之后,竟然离家出走。而此刻的朱建章已经被情人迷得团团转,非但没有挽回妻子的意思,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朱建章除了房产之外,在起诉之前已将其余存款之类的财产转移,而李彩英对丈夫的钱表现得也不在乎,她唯一提出的要求就是将房子过户到刚满18周岁的儿子名下,并要求保障自己对该房子的居住权。

开始,朱建章对妻子的“无理”要求并不同意,他一直觉得房子是自己辛苦打拼赚回来的,妻子只是在家带带孩子,没有为房子做过任何贡献,但是经过法官的耐心开导,他终于认识到,自己有今天的成就很大一部分是靠妻子在背后默默的支持,而且双方感情破裂的过错方是自己,于是最终答应了妻子的要求。

责任编辑:周益民 居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