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与法
一瓶墨水引发命案 法院执行追回赔偿



分享到:
作者:李宁倩 陆峰  发布时间:2011-08-09 12:43:29 打印 字号: | |

2004年12月的一天,王某觉得自己上午买的墨水质量有问题,便来到商铺欲行退换,不料与店员张某产生口角,在相互推搡缠斗中,王某失去理智,拔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中张某左胸致张某死亡。

南长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赔偿张某父母18万元。王某服刑无法进行赔偿,张某父母随即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过程中,法院扣划王某银行存款6万元,查封其房产一套但因该房产王某唯一住房且面积不大故未处置

狱中的王某委托其96岁的祖父全权处理赔偿事宜,当法官找到老人时,老人表示自己身体不便利,王某父亲远在重庆,母亲也瘫痪在床,家中实在无力偿还剩余的12万元。因王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止执行

转眼几年过去了,王某迟迟未能履行赔偿义务,房屋一直空闲无人居住。法官近日再次找到王父动员王父考虑张某父母黑发人送白发人的痛苦,能够主动承担12万元赔偿款。王父眼见房屋闲置毫无经济回报,心中也十分焦急,便答应进行考虑。一周后,王父同意代为履行义务并交来赔偿款,法官随即通知张某父母,将12万元交到二老手上。二位老人感谢法院为自己亡故年的儿子讨回了公道,并送上锦旗一面,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南长法院
责任编辑:李宁倩 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