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的一天下午,周大妈搀着许大爷,和他们的委托律师一起来到了锡山法院,要起诉他们六个子女承担赡养职责。周大妈伤心地向法院工作人员讲到:“我们老两口辛辛苦苦养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村里人都羡慕说,养这么多孩子老了之后可有福享了,可谁知养的是些没良心的,我们这么大年纪还得来法院,可丢死人了。”说着抹起了眼泪。
许大爷老两口已经七十多岁了,都是农民,没有养老金,每月每人仅有420元的粮油补贴和60元的老年人保养金。平日花销加上看病吃药,这些钱根本不够用。前年,许大爷肺结核生病住院,钱是由五个子女垫付的,大儿子阿君没出钱。现在两位老人一直住在小儿子阿根家里,由小儿子照顾生活,其他子女偶尔来看望一下。老人觉得要让他们都承担起赡养职责,遂把六个子女都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除了大儿子阿君,许大爷的其余五个子女都同意每月支付两百元来供养两位老人。原来,阿君从小由外婆养大,与父母感情淡漠。前些时候,阿君的儿子小辉在汽车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上了奶奶周大妈,两方因为侵权赔偿问题谈不拢,周大妈还把小辉告上了法庭,因而老夫妻与大儿子家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了。
法官尝试调解,但大儿子一方始终只肯支付一百元,最终,考虑到两位老人以后生活的实际需要,并综合子女们的负担能力,判决六个子女每月均要支付两百元生活费,且阿君要支付上次许大爷看病他应该承担的一千多块钱的医疗费。
【法官提醒】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赡养父母是子女的天职,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怄气、一点经济利益,就忘记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做出让自己抱撼终身的错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