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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六个月”牢狱 为“不顺眼”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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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洁、陆维红  发布时间:2011-09-01 14:28:22 打印 字号: | |

 

“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打他?”

“就是看了不顺眼。”

在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庭审中,小伟的回答让法官及旁听人员哭笑不得。但就是为了这“不顺眼”,让小伟、小锋两名90后要用六个月的牢狱来买单。

同是92年出生的小伟、小锋,初中毕业后,由于无心上学就混迹于社会,两人称兄道弟,曾因随意打人都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今年三月的一天,酒后的小伟在街上闲逛,见小计等人在前方行走,因看不顺眼,即朝小计拎在手中的塑料袋踢了几脚,并对其进行殴打。随后小锋至此寻找小伟,见双方在争执,不问缘由,即将小计拉至一边对其实施殴打,小伟见状后,亦一起继续殴打小计。

近日,锡山法院少年庭来到春江花园社区,在社区的临时法庭内公开审理了这起90后为被告人、未成年人为受害人的寻衅滋事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伟、小锋随意殴打未成年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两人均曾因打架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仍不思悔改,应酌情从重处罚,最终判处小伟、小锋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

一些青少年空虚无聊,爱玩爱闹,平时对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加以约束,逐渐养成了自由散漫,无组织无纪律,不辨善恶是非的处事态度,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远离犯罪需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

来源:锡山法院
责任编辑:唐洁、陆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