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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造枪支网上炫耀 胆大男子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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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亚平 王莹  发布时间:2011-09-19 13:59:44 打印 字号: | |

90后小伙在家私自改装枪支,并大胆将照片发到网上炫耀,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非法制造枪支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现年20岁的被告人薛某从小喜欢舞刀弄枪,毕业工作后仍不满足于玩具手枪,经常在网上浏览枪械网页,一直希望自己能拥有一把真枪。20105月,薛某在网上看到一些枪支照片比较漂亮,就想到自己改造枪支,于是在网上购买了射钉枪、射钉弹、无缝钢管等材料,在自己家中私自改装了一把枪支。201010月,薛某为了证实改装枪支的效果,还在家里进行射击试验,并拍成照片传到网上炫耀,与枪支爱好者们交流成功改装的经验。201012月,薛某在网上发布改装枪支图片和交流经验的行为被网警发现,后被警方抓获。经鉴定,薛某改装的枪支以火药为动力,且对人体具有致伤力,属于违禁枪支,而薛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某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确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鉴于其自愿认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顾亚平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