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是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大事,对继续抓住和利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社会管理创新是符合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的科学命题。当前,我国社会领域发生了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阶层群体冲突增加;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社会诉求不断提升,维权意识更加强烈。这些问题与以往的社会有着很大不同,这种变化了的社会存在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也要发生相应的变革,以适应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推动社会存在的发展。否则,既有的曾经先进的社会意识将会变成与新的社会存在不相适应的落后的社会意识,并将阻碍社会存在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造成巨大损失。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用适应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服务于社会,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那么,如何从哲学角度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呢?
社会管理创新要走群众路线。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我们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上来;要重视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作用,到人民群众中间,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制定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的制度措施等;要重视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地位,把制定的制度措施放到人民群众中,接受人民群众的实践检验。如果不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把人民群众挡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大门外,社会管理创新必将难以取得实际效果。如果不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和突破口,社会管理创新必将步入歧途。如果不把社会管理创新成果放到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接受检验,必将失去检验我们工作得失的客观标准。
社会管理创新要遵循事物发展规律。事物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认识、可利用的,规律也是不可违背的。做好社会管理创新这个宏大命题,必须探寻社会存在的规律,在认识社会存在规律基础上利用规律,遵循规律,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反对不切实际的“创新”。不切实际的“创新”是违反规律的行为,必然要受到规律的惩罚。
社会管理创新要重视质量互变规律。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质量互变规律,重视“量”的基础作用,重视“量”的积累。我们要重视研究出台符合实际的大政方针,但也要重视日常的“小”的机制、措施的作用,让“小”的机制、措施为大政方针的推行做好量的积累。
社会管理创新要重视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要看到矛盾的普遍性,从大局着眼,从整体上认识事物,通盘考虑,学会“弹钢琴”。当然,在社会管理创新上也要有所突出,避免忽视特殊性,要根据当地、当前的矛盾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握急需解决的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加以解决,力求在某些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社会管理创新要重视实践的作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我们要把制定的方针政策、制度机制等放到实践中接受检验。这种检验可以是小范围的试点,也可以是在较为成熟基础上的大范围推广。我们既要把创新举措放到实践中接受检验也要重视检验结果的运用。对经过检验,发现不适应实践要求的方针政策、制度机制,要坚决予以摒弃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后果的扩张。对实践检验证明符合实践要求的方针政策、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并及时加以推广。 (作者系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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