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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服务到位 对法官管理到位
江阴法院“五个落实”深化执行实施分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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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新阳 黄永进  发布时间:2011-09-28 10:38:47 打印 字号: | |

“真没想到,法院内部执行安排得那么紧凑,既办事又廉洁,这样好”,926日,快人快语的老李在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刚办理完领执行款手续,就情不自禁地说。他申请执行的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认识的第一个执行人员是夏法官,问他有无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告诉他以后有什么情况可以直接打电话。此后,老李直接去找夏法官二次,但每次夏法官总是用电话问其他人后才答复他,开始老李还以为夏法官不肯为他执行,后来他才知道江阴法院已经开始执行实施分权改革,案件调查、执行措施、执行款发还都有不同的人负责,步步跟上,互相监督。但为方便群众联系,每个案件都有总的责任人,夏法官就是老李案件的总的责任人,由于后面的执行措施不是他具体办理,所以他要联系其他执行人员。

 

这仅仅是江阴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小小片段。今年以来,江阴法院为更好的发挥人民法院执行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人民,下大力气深化执行实施分权改革,着重抓好“五个落实”:一是落实具体责任人,让人民群众办事顺利;二是在积案清理中落实执行实施分权改革,使改革无空缺;三是在执行实施分权后落实执行工作量的量化考核,以合理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四是落实全面统筹,确保各个关键流程、节点的衔接、监管;五是落实执行110协同处理制度,抓住最有利执行时机。

 

改革实施后,执行工作总体更趋良好,执行调查进展迅速,查钱、查房地产、查车、查实业等“四查”到位,执行措施有力,查封、扣押准确及时,执行款发还达到期限警报、即时监管的先进水平。1-9月,案件执结率超过96%,未结案件数同比下降80%以上,创造出该院执行工作最好成绩,深化改革效果非常明显。

 

责任编辑:朱新阳 黄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