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与群众感情,提高执法公信力,改进执法作风,崇安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礼貌接待当事人。礼貌接答当事人及代理人电话,及时通知当事人诉讼程序相关事项;严格规范着装,热情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提交手续事项,耐心解答当事人的询问。
二是减轻当事人诉累。根据审判需求不断完善方便当事人参诉的各种格式文本,解决当事人因法律知识欠缺所带来的参诉不便;从方便当事人角度出发,采取异地开庭、上门发还案款、邮寄发还案款、邮寄送达判决书等多种便民方式切实方便当事人。
三是为当事人释法明理。裁判文书既要阐述实体判决的理由,又要阐述证据是否采信、定罪量刑依据。另一方面以文书送达的释法明理为抓手,做好息诉服判工作。送达裁判文书时,须向被送达人说明裁判文书的主文内容,释明定罪量刑依据,切实消除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疑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