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65岁及以上总人口为1.19亿人,占8.87%,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有什么特殊的司法需求?在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中,司法机关有何作为?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涉老案件审判工作提供了一个注解。该院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倡导敬老爱老优良传统,在化解了涉老纠纷的同时,促进了家庭和睦和亲情融洽,获得了“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 ■维权提示: “养老防儿”除隐患 9月28日,在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北塘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夕阳红司法工程”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站”揭牌仪式,现场发放该院制作的提醒老年人保护自身权益的“十项提示”,给辖区内的老人们送上重阳节司法礼物。 千百年来,国人都遵从“至亲之间无私奉献”的道德准则,但如今,“不要过早处理财产”、“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要慎重”等都写进了北塘区法院提醒老年人保护自身权益的“十项提示”。 参与制作“十项提示”的法官坦言,对于这些提示,他们之间发生过激烈的争论,但最终达成一致,认为转变观念并不等于不爱子女,反而有利于把容易诱发纷争的隐患及时排除,从而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北塘区法院一直重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早在1996年就设立了保护老年人权益合议庭(以下简称老年合议庭),还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现在,院长袁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研讨会议,共同探讨新形势下的涉老纠纷预防和化解。“十项提示”就是这项工作的最新成果,它的出炉起因于北塘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涉老案件。 老张购买了一套公房,夫妇俩与小儿子、四儿子共同居住。老张去世后,小儿子出资装修并擅自占用了四儿子的房间,从而引发家庭矛盾。七旬的张老太认为小儿子不但不尽孝道,还制造家庭矛盾,自己年事已高,无法忍受再与其继续居住生活,因而把小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迁出该房屋。 法院在多次调解中了解到,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长期的家庭纷争对年事已高的原告的晚年生活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故支持张老太的诉讼请求,判决房屋归张老太所有,其支付小儿子房屋装修款6万余元。 负责审理此案的老年合议庭庭长高鑫介绍说,这类案件并不鲜见。按常理,老人都企盼儿孙绕膝、子媳孝顺,以享天伦之乐。但在共同生活中,家庭矛盾难免产生,纠纷焦点往往就是房屋权属,因此“十项提示”中有多条专门针对房产的建议,就是要排除容易导致家庭关系恶化的重点隐患。 法官在调研中还发现,伴随着老年人再婚现象的增多,婚前是否要做财产公证成为让人纠结的问题。北塘区法院开通的老年人维权服务热线,经常接到市民的相关咨询电话:一旦自己的长辈过世,子女应该对新加入家庭的老年人承担多少赡养责任?新加入家庭的老年人可能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费和护养费应该怎样分摊?针对这些问题,“十项提示”建议老人再婚时要尽可能充分了解对方,也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属。 “要抛弃旧观念,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年合议庭法官建议,老年人在处理资产、变更收养关系时,不能草率冲动,要把可能遇到的现实问题考虑透彻,必要时留下相关字据;涉及自身重大财产权属无偿转移的,不要随意签字或办理公证等手续;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房产证、存折、工资卡等,一般不要交给不放心的子女保管。这些防范可以提前避免纠纷,在司法和伦理亲情之间达成和谐。 ■敬老教育: 审判中打出亲情牌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不是语文课堂,而是一次涉老案件的庭前孝道教育。听到这席话,庭前还与老人争得不可开交甚至出言辱骂的当事人,不由得面露愧色,低下头不再吭声。 涉老案件审理所用的法庭进行了精心布置,四面墙壁上悬挂着一幅幅字画,内容是摘自《孝经》、《论语》等的经典语句,当事人往往在不经意的一瞥中,就看见了这些饱含教育意义的警言,自觉理亏的一方比较容易听进法官的调解和劝导。 袁挺表示,北塘区法院是全市唯一一家设有老年合议庭的法院,除了设置这种专门的涉老案件审判室,还创设了调解与教育相结合的审判模式,在审判中进行敬老教育。 该院的敬老爱老教育从激发亲情的角度出发,开始于当事人到立案窗口咨询之际,伴随案件走完庭审和执行阶段,延续到回访案件当事人。 高鑫说,涉老案件标的大多是财物,但这些往往只是矛盾诱发的结果,而非矛盾本身。所以涉老案件的审理不能按照法律条文一判了之,而要“顺藤摸瓜”,找到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关系恶化的根源。 在一起案件中,华老伯到法院诉称,十多年前他两套房产转移到大儿子名下,大儿子写下承诺书,允诺待房屋拆迁后将给父母一套单间,但房屋于2009年拆迁后,大儿子却不守信用,华老伯请求法院判决儿子履行承诺。 承办法官意识到,这又是一起由于过早处置房产而引发的家庭纠纷。如果仅仅根据双方的证据来判决非常容易,也能三下五除二迅速审结,但是却可能造成亲人变“仇人”。 承办法官分别与当事人座谈、聊天,走访其他子女和亲友邻居,一趟又一趟走进当事人家中和他们谈心。在这个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这起案件背后的症结是婆媳关系不好,其他没有得到房产的子女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找到症结后,法官的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对相关当事人的教育也取得良好成效。 北塘区法院意识到,家庭矛盾能激化到对簿公堂,非一日之寒,换句话说,法官能化解矛盾解开双方的心结,也非一日之功。除了要具备很强的责任心,付出很多心血和汗水外,法官还必须得是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社会经验的资深法官。 为此,法院专门精心配置了审判力量,抽调中老年资深法官、女法官、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并多次为合议庭调整、更新、补充力量,将有丰富审判经验的人员输送到涉老案件的审判一线。 ■精神赡养: 建言老年人“乐活” 无锡市地处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社保体系相对比较完善,较好地解决了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问题,很多老年人经济完全能够自立。但北塘区法院在审案中却发现,老年人对子女“常回家看看”的精神赡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把财产权属让渡给子女之后。 在一起涉老案件中,作为原告的老年人向法官哭诉子女的不孝,并在法庭上当众数落子女“忘恩负义”。坐在被告席上的子女一下子也情绪激动起来,当即表态要离开法庭。事后法官了解到,子女并没有特别不孝顺的地方,只不过父母赠送了财物给子女后,就认为子女应该“感恩戴德”,要求子女看望父母的次数大大增加,一旦子女做不到,便会给子女扣上“不孝”的罪名。 这类精神赡养的诉讼标的,并不像其他要求提供生活费或居住权等,它是无形的、不可量化的,但却与人的幸福感息息相关。 “要理解子女的难处”,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除了批评教育子女外,还会建议老人多体谅子女。客观上,目前很多家庭人口结构是“421”类型,中年子女照顾好小孩、应付完工作后,往往精疲力竭,没有更多的心思和精力再照顾老人。 为了让精神赡养的判决书落实到位,北塘区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合理机制,寻找合理合情合法、适当有效的解决方法。比如,法官建议子女在不能上门看望老人时,给老人打个电话问候一声。 法官也遇到过对子女占有欲很强,又很较真的老年人,这个时候法官就会让老年人“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您自己仔细回想下,您年轻时是怎么做子女的?是不是对子女很无私,但对父母却还是有限的?要多体谅子女…… “现在的老年人并不傻,只要你坦率地和他说开了,他都懂的!”一位审理涉老案件的资深法官说,以前案件中的老人基本都是文盲,需要法官用尽量通俗易懂的语言来对话,有时甚至需要使用方言。但近年来,老人往往受过文化教育,也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只不过把起诉当作了惩罚子女的一个出口,法官安抚教育得当,就能有所成效。 老年合议庭在调研时,曾经到无锡老年人晨练最集中的锡惠公园进行访谈,发现每天在这里锻炼的数万老年人,尤其是参与了各种社团活动的老年人,最“乐活”。合议庭法官建议,子女要多多引导和鼓励父母,让他们培养兴趣,拓展交际圈,报名参加摄影、书法、绘画、花卉种植等活动,减少在情感上对子女的依附,增加晚年生活的幸福度。 http://rmfyb.chinacourt.cn/paper/html/2011-10/10/content_3431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