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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被撞当即讨赔偿 妨碍执法袭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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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友宗 陈丽英  发布时间:2011-10-11 14:11:38 打印 字号: | |

         店铺突然“飞”进一辆轿车,店主揪住车主当即索要赔偿,执法民警欲拖车清障,结果遭到店主哥哥及房东阻扰,房东甚至驾车袭警。日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案件,房东杨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店主哥哥曹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11月的一天下午2点,江阴市澄江街道一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主吴某驾驶轿车在撞到其他车辆后撞进了一家美发店内。民警勘查现场后,明确告知美发店店主依照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要将事故车拖离现场清障,并多次进行说服教育,但店主坚决不同意,并叫来房东杨某等人,坚持要求车主赔偿后才允许民警拖车,并将肇事车车轮卸下,阻扰民警执法。

 

当天晚上8点左右,店主又纠集其哥哥曹某和家人赶到现场,房东杨某和店主哥哥曹某分别将自己的轿车和面包车夹停至事故车旁,店主则用钢绳将事故车方向盘与店门锁在一起,以阻扰民警拖车。双方僵持到夜里10点半左右,经多次进行说服教育无效,民警准备强制清障时,曹某和杨某分别驾驶面包车、轿车冲撞现场执勤民警和协警。被告人曹某驾驶的面包车开出不远即被民警逼停,被告人杨某驾车撞倒数人后,又多次调头以较快速度冲上人行道板对现场民警、协警和围观群众反复乱撞,撞伤多人后逃离。被告人曹某在其驾驶的面包车被民警逼停后,又伙同家人对现场执法民警进行揪拉,并带家人爬上警车引擎盖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期间,被告人曹某、杨某的行为共同致使民警袁某受伤,被告人杨某的行为致使民警钱某、梅某、王某及协警尤某、张某、群众许某受伤。

 

案发当晚,被告人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上午,被告人杨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二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件审理期间,二被告人的亲属代为赔偿了各被害人的医疗费和护理费。

 

 

责任编辑:李友宗 陈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