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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诉子女 要求承担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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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彦丽  发布时间:2011-10-12 09:58:05 打印 字号: | |

年逾八旬的老太将三女一子诉至北塘法院,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自己的医疗费、护工费、生活费等共计每月5270元。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老年人赡养费纠纷案。

 

郭老太今年已经85岁高龄了,年纪大了之后,她患上了肺功能衰竭等老年疾病,每天必须靠吃药和吸氧维持生命,因此虽然思维清晰,但已经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人全天候照料。郭老太的老伴去世十几年了,她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之前一直是住在唯一的儿子郑盛文家,和儿子一起生活。

 

但是,2009年之后,郭老太就开始到三个女儿家里轮流居住。对于母亲“搬家”的原因,几个女儿提起来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年老房拆迁,分到的两套产权房,都给他了,结果他和他老婆不仅不孝顺母亲,还当着母亲的面骂母亲80多岁了怎么还不死,太过分了!”“我们几个女儿看母亲实在可怜,才把她接过来的。”二女儿还说,自从母亲住到姐妹几个的家里后,她们对母亲的照料尽心尽力,给母亲住大房间,买各种药品和保健品,因为母亲的心肺功能不好,长年卧床不起,家中常备制氧机和氧气瓶,而弟弟郑盛文不仅不提要把母亲节回去照料,没给过钱,就连探望母亲一年也难得来几次,而且每次一来就是吵架。母亲年纪大了,老年人老观念,总想着住到儿子家里才算落叶归根,但是这个愿望却迟迟得不到实现。去年,一家人甚至还请了无锡电视台的老娘舅前来调解,结果调解了几次,一次是郑盛文不愿意接母亲回去,一次是同意接回去了,临到接的时候,却因为母亲的退休工资被谁拿去起了争执,老母亲还是留在了女儿家里。现在,母亲也伤了心,不愿意住到儿子家里去了,只要求自己以后的各种费用由四个子女平摊,她就在三个女儿家轮流住。现在,他们三姐妹要求母亲以后的各种费用,她们各负担10%,剩下的由郑盛文支付。

 

面对几位姐妹的指责,郑盛文也很委屈。他说,母亲1993年摔伤之后,身体就不太好了,一直是自己在单独照料,几位姐妹虽然常来探望,自己也从来没有提过要平摊费用之类,这下她们照顾了不到两年,就闹上了法院,这实在是太想不通了,都是几个姐妹联手挑唆他们母子关系。自己对母亲一直照顾的很好,也从来没有发生过辱骂母亲的事情,绝对是一个孝子。上次老娘舅来调解,没有把母亲接回家,确实是对母亲退休工资的去向不太明白,现在他愿意把母亲接回家照顾,自己负担母亲今后所有的养老送终费用,不需要其他姐妹负担。

 

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郭老太已经不愿跟随郑盛文一起生活,为了能让老人有个安宁、幸福的晚年生活,郭老太还是在三个女儿家轮流生活比较妥当,至于各项费用,经过调查,合计每月3120元,郭老太每月有2000余元退休工资,超出部分由四个子女各承担四分之一,之后的医药费自理部分也各承担四分之一。

 

法官点评:子女除了要履行好对父母赡养的物质保障义务外,更需要好好履行对母亲的精神赡养义务。嘘寒问暖、伺候尽心、同胞同心、家人和谐,对父母而言,胜似良药,价超万金,希望家庭成员之间今后都能多一些相互间的沟通和交流,让每个老人都能安度晚年。(文中所用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