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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天过海规避执行 火眼金睛顺藤摸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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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立军 陈华明  发布时间:2011-10-18 19:07: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宜兴法院一举执结八起拖欠工人工资案件,涉案公司为规避执行利用个人账户转移企业资金想“瞒天过海”,却还是没逃过法官的火眼金睛,最终被强制扣划执行款并罚款。

 

今年初,无锡某装饰装璜公司因拖欠胡某某等八名工人工资及其他欠款被法院判决支付工资及欠款八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宜兴法院依法向该装璜公司发送执行法律文书,执行法官也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该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履行判决。

 

为帮助工人早日讨回工资,执行法官前往银行查询装璜公司的银行资金情况,却发现该公司余额竟不足千元。这一不符合常理的情况立即引起了法官的警觉,经过再三查对公司的账目往来,法官发现公司账户在日前有数笔较大的资金被迅速转移至某个人账户,而这个个人账户经调查居然属于该公司财务人员。显然,装潢公司使了个金蝉脱壳之计,将原本进入公司的资金先打入该公司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随即再以签发本票的形式转入该公司总经理的个人账户,而公司的开支就由该总经理的账户支出,一来二去,公司账户上一分钱不多,自然也就让法院无钱可执。为了规避执行,该公司可谓机关算尽,然而最终还是瞒不过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面对被揭穿的“把戏”,该公司只能低头认栽,不但八万余元执行款被扣划了,还因规避执行而被法院责令具结悔过,并罚款一万元。

责任编辑:蒋立军 陈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