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乘客下车时打开了车门,没想到刚好撞上了经过的一辆电动车,骑车的李某被连人带车撞翻在地,脸部被划出一道大口子,缝了六针后又住院治疗一个星期,李某遂向北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乘客沈某赔偿其医疗费、伙食费共计2600余元。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法院调解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1年6月10日,无锡大雨如注,下午四点钟,沈某冒雨打车到北大街莲蓉桥办事,到了之后出租车就靠着慢车道停下了,沈某急着办事,加上雨下得很大,就没有观察路边情况,推开车门就要下车,这时,车门刚好打到了路过的一辆电动车上面,骑电动车的李某没想到停在路边的车辆会忽然开门,猝不及防,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左脸部被车门撞出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出租车司机和沈某连忙下车查看,看到李某伤势不轻,出租车司机害怕承担责任,连忙跳上车,一溜烟开走了。沈某既没记住车牌号,也要索要小票,根本没法找到司机让其承担责任,只好自认倒霉,陪着李某去医院缝针、挂盐水,并当场支付了医疗费2000余元。在医院,李某还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医院开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说明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两人都在认定书上签了字。之后,李某就自行打车回家。
沈某本以为支付了医药费,此事就算了了,没想到第二天,李某又觉得自己浑身痛,脸部也都是淤血,就住院治疗了一个星期,花去医药费2300余元。之后,李某又多次打电话给沈某,要求协商解决,但沈某一直没能正面回应,李某就将沈某诉至北塘法院。
庭审上,沈某认为李某这次住院时以检查为主,与之前的撞伤并没有直接联系,不应该由自己承担医药费,但李某出示了医院证明等材料,要求沈某赔偿。
经北塘法院的法官调解,李某和沈某达成调解协议,沈某自愿承担70%的责任,补偿李某1800元并承担诉讼费200元,两人纠纷就此了结。(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