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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车超出火气 小伙拿刀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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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璐 赵玲  发布时间:2011-11-08 11:00:48 打印 字号: | |

因被小货车跨道超车,火气十足的小李竟持刀捅向货车司机,最终不但要赔偿伤者巨额损失,还被法院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20113月的一天,小李和往常一样与父亲老李驾驶自家的半挂车到杭州送货。凌晨时分,车子驶上宁杭高速,小李就将驾驶位让给了父亲,自己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打盹休息。正在小李半梦半醒之际,车子突然一个急刹车,巨大的惯性力差点让他撞上车头的挡风玻璃。原来是同向行驶的一辆小货车突然加速超车,占据了小李他们这辆半挂车的行驶车道,老李这才紧急刹车避免撞上小货车。“开个小货车也敢这么嚣张!”被打断休息的小李十分不满,嘴上不住地咒骂货车司机“不会开车”、“不守规矩”。

 

大约十多分钟后,小李家的车子因为遭遇堵车而停在了一个隧道口附近,那辆超车的小货车就恰好就堵在了他们前面。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小李一心想要教训“嚣张”的货车司机,立即就下了车,拍打着小货车的车门要找到司机算账。小货车里除了司机还坐着几个小伙,一帮人面对找上门来的小李也是不甘示弱,双方从唇枪舌剑很快发展到拳脚相加。小货车那边毕竟人多势众,老李担心儿子吃亏,于是也下车过来帮忙。然而小李父子毕竟寡不敌众,不久就处在了挨打的境地。眼看着父亲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小李怒火中烧,冲回自己的车上拿出一把原本跑长途时用来防身的尖刀,对着货车司机就捅了过去,当场致其重伤。

 

201110月,宜兴法院对小李因超车而伤人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认为,小李因超车纠纷持刀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鉴于其能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对伤者作出24万元的经济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最终判处小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这一代步工具早已开进千家万户,由此产生的事故和意外纠纷数量也不断攀升。宜兴法院法官王兴鹤表示,本案的起因仅仅是道路上常见的超车现象,但由于驾驶双方的不理智才导致了冲突的爆发。法官也提醒驾驶员们在自身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的同时,看到不文明的驾驶现象,也要保持谨慎和冷静,切莫一时不忿、逞凶斗狠,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责任编辑:蒋璐 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