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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要上门女婿净身出户,法官调解女婿获赔2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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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1-11-14 11:10:48 打印 字号: | |

招来上门女婿与岳父母同住,生活关系不和谐女儿蒋晨忧郁症复发去世,眼看不讨喜的女婿丁华仍经常在家进出且随时都有可能带走两孙女,老两口便想和丁华彻底做个了结,一纸诉将把丁华告上了法庭。近日,崇安法院审理了这起房屋迁让纠纷案件,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老两口把丁华的陪嫁物品通通迁出并补偿其24000元。

 

岳婿关系不和谐,女儿忧郁症加重竟投河自杀

 

蒋晨和丁华是经人介绍相识的。当时蒋晨年近三十,是家里的独生女,有轻微的忧郁症,但丁华并没有用异样的眼光看她。因丁华自小家境贫寒,在媒人的介绍下,丁华决定入赘蒋家,做上门女婿。婚后丁华与蒋晨的父母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没过多久蒋父就对丁华的懒散颇有意见,“堂堂一个七尺男儿不找份像样的工作,怎么也说不过去。”于是在蒋父的张罗下给丁华找了份工作,这样大家相安无事的处了三年,但老两口始终觉得遗憾:女儿一直没有怀孕。一日,蒋晨主动提出要领养个女孩,这事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在女孩瑶瑶到来的第二年,蒋晨意外怀孕了,生下了小女儿依依。

 

依依的降临虽是件令人喜悦的事,但为平衡对两孩子的爱,老两口平时照顾瑶瑶多一点,但没想到这让丁华对岳父母甚是不满,双方时常为此事争执。这让夹在中间的蒋晨很焦虑,面对丈夫的牢骚、父母的抱怨、小孩的吵闹让原本就有忧郁症的蒋晨病情加重,整日精神恍惚。今年7月,蒋晨竟选择投河自杀。

 

岳父要女婿净身出户,法官调解女婿获补偿24

 

“我一看到我女婿就想起我女儿,他来到我家没出过一分生活费。吃喝赌样样俱全,品性这样差的人我怎么还能让他待在我家呢?”说起丁华,蒋父一脸恨铁不成钢,“我女儿过世没多久,他就带人来我家闹事,把家里的锁都砸坏了,如果他不离开,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啊。我有退休工资,两个小孩我能养!”在承办法官了解完事情的始末后便打电话给丁华,丁华表示自己愿意迁出房屋,但岳父母必须给自己15万作为补偿。“我是入赘女婿,来到他们家后我也没少出力,经常在家做家务,但他们俩横竖对我不满意,我也没办法。我在他家这么多年,没犯过错,现在想让我走就得补偿我。再说我家经济条件不好,家里还有两兄弟,我出来了就不能继承家里的财产,我住哪里?他们要么给我买房要么让我住。”丁华还一再表示自己是孩子的父亲,要带走两个女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主张调解该案。法官提出既然原告的女儿已经去世,岳婿关系不和谐,被告现在已不住在蒋晨家,双方要断绝来往不妨把丁华的陪嫁物品迁出。且看在双方至少相处五六年的份上,之前都无大的矛盾,为了以前的情谊,希望原告能给予适当的援助,好让丁华有个事业的起点。最后,蒋父同意将丁华的随嫁物品返还并给予补偿。

 

法官说法: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因与迁让纠纷是两个法律概念,不能在该案中合并审理。民事案件遵从不告不理,但被告提出了两个孩子都由他来抚养,为解决双方纠纷,承办法官附带的对此问题进行了协商,双方就依依的抚养问题达成了和解的意向。因依依与被告有直接血缘关系,作为父母有抚养小孩的义务,蒋晨去世以后,丁华作为监护人,依依应由丁华抚养,而关于瑶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都希望由各自抚养。(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