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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法庭工作建设 滨湖法院推出“四突出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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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一  发布时间:2011-11-22 10:35:13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滨湖法院马山法庭以全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为契机,提出“四突出四规范”工作纲要,扎实推进法庭规范化建设。

 

一、突出作风建设,树规范化意识。法庭将规范化、公开化的司法作风建设视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基础工作。设立监督墙,将全庭干警的姓名、职务、照片等信息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给当事人发放诉讼服务手册、诉讼风险提示和开庭指南,提供免费起诉状等便民服务。落实庭长接访制,创新巡回审判制,到村委会或村民家中就地审案,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做好开导、化解工作,带动全庭上下形成“便民、亲民、爱民”的司法作风。

 

二、突出庭务建设,强规范化能力。在案件审判、队伍管理、廉政建设、绩效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法庭工作规范,制定《马山法庭廉政建设制度》、《书记员工作职责》,逐步完善驻庭值班制度、庭务例会制度,同时以“人人有责任”的要求狠抓庭务制度落实。严格审判区和办公区的隔离,完善诉讼服务站一体化功能,加强法庭信息化建设,配置指纹识别系统、安保监控设备,充分发挥庭审“三同步”强化审判效能,提升法庭规范化建设能力。

 

三、突出审判管理,提规范化水平。法庭贯彻系统审判理念,推行精细化审判管理。对立案、调解、法律文书送达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抓牢节点统筹案件审理,确保各项审判指标稳中有升。推行审判业绩公示上网,调动审判人员积极性。今年110月人均结案为119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0.47,同比下降23.58%

 

四、突出队伍素质,塑规范化形象。为干警创造优越学习条件,开辟书籍阅览室,购置法律工具书、订阅《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坚持每周业务学习,定期开展讨论,将理论学习、案例研讨和调研活动三者有机结合,提升干警综合素养。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学习贴近群众的陈燕萍工作法。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司法廉洁讨论,读廉洁书籍,树廉洁规范,培育干警自律意识,打造高效廉洁的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