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利用网络,建立维护同性恋卖淫网站、发布同性卖淫人员图片等信息,并进行有组织卖淫。近日,南长法院审结该起协助组织卖淫案件,以王强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1年5月中旬王强来锡打工,暂时住在梁溪路附近的出租屋内,每天没事的时候就上QQ找工作或是闲聊,由此认识了名为“无锡本色客服”的网友,该网友自称“刘哥”是在外地做生意的,经营着几家同性恋卖淫网站,在多次聊天中王强得知,刘哥和自己有着共同的性取向。随着两人在网上的熟识,刘哥便问王强有没有兴趣和自己一起经营同性卖淫网站,并告诉王强只需负责日常维护网站运作和招聘并管理同性恋卖淫人员,按照一定比例上缴部分钱款,还引诱王强说每月能有5000元的收入。
王强认为自己没有工作,而这又不失为一个赚钱的方法。之后,王强与刘哥约在无锡见面,刘哥留给王强一个客服电话,并让王强帮忙管理几天网站,还给了王强1000元房租钱。之后,王强招募了十来名小弟,并用刘哥给的用户名和密码上传了自己和小弟的照片以及之前从网上下载的男子性感写真,还在首页留下了联系电话。当有客人看中网站中照片并打电话要求性服务的时候,王强就让与照片比较相像又正巧有空的小弟出去接客,甚至提供卖淫场所,之后每人只需向王强上交100至150元的抽成和每月50元的管理费、水电费。2011年6月下旬至7月,王强管理的同性恋卖淫人员通过其安排共出去卖淫4次,并将收到的400多元钱全部上交给了刘哥。正做着“发财梦”的王强怎么也没想到梦竟然这么快就醒了,警方接获线报,依法将王强等人缉拿归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