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获评2011年度全省法院推进社会创新先进集体。该院弓建明院长认为:“在用司法决策规制社会生活的实践越来越普遍的今天,法院不仅要履行传统的解决纠纷的职能,而且要调控社会秩序、实施权力制约、规制社会政策。”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江阴法院一直以来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立足审判执行是第一要务。江阴法院认真履行司法审判职责,切实抓好各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依法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执法办案中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强化调解工作,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江阴法院践行能动司法,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江阴法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法院不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通报机制和矛盾纠纷预警预防机制。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性排查相结合,重点加强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或多发性涉诉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不断加强帮教管理。启动被告人心理干预机制,使其心理恢复平衡,尽早回归社会。对外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选任“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平等保护外来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
与此同时,江阴法院深入推进和谐共建工作。积极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共建单位,在共建地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法律服务站或联系点,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司法效果。深入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搭建联系企业新平台,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商业组织的桥梁和辐射作用,切实增强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的实效。建立选派法官进社区活动。定期组织法官进入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群众的法治意识。开展“庭所共建”活动。积极构建“庭所联调”机制,建立相应的联调管理网络和机制,实现法庭与派出所的资源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