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第26届十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联席会隆重召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沈阳、哈尔滨、西安、武汉、大连十城市17个中级法院的院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热烈讨论和深入交流。
全国十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联席会从1985年至今,已经成功地举办了25届,先后就股市期货、审判监督、民意沟通、恶意诉讼等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重要司法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在法院适应新形势需要、解决前沿问题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会上,各中院院长结合各自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和体会,深入解读司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精神,总结和交流各院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应进一步完善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的司法公开、司法便民、法律咨询、判后答疑、民意沟通等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诉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元大调解格局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