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化育,季子南来,素有“三吴襟带之邦,百越舟车之会”美誉的周庄镇位于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榜首的江苏省江阴市,该镇曾连续18年位居江阴工业经济总量第一,全镇拥有3家上市公司、6家省市企业集团,产值超亿元的私企达30多家。
处在这样一个现代化工业重镇,江阴法院周庄人民法庭每年新收案件都在600件上下,却创造了连续六年无上访的记录,这其中的诀窍是什么呢?
带着这样的问题,笔者在春节来临之际,前往周庄镇采访江苏省人大代表、江阴市周庄镇华宏村党委书记、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士勇。
这位一直把村民幸福作为毕生追求的村支书,面对笔者的困惑,这样说道:“我镇不仅要让老百姓‘富口袋’,还要让他们‘富脑袋’,从提高百姓的道德素质入手,实现乡镇文明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争创江阴首善之区。而人民法庭,就是这座由‘首富’走向‘首善’的司法桥梁。”
善之导入:释法中培植德行
“周庄法庭的法官给当事人释法时,不仅仅局限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还更多地进行德行的宣讲。”胡士勇之所以这样说,是源于他参与化解的一起纠纷。
顾新秋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他先后3次被妻子起诉离婚,在两人分居7年后,法庭最终判决两人离婚,一栋二层楼房由两人各半所有。顾新秋不满前妻跟其离婚,更不满前妻分走了一半房子。
“妻者,齐也,与夫齐体。”周庄法庭庭长沈少栋从汉代班固《白虎通·嫁娶》的道理入手,说明我国自古以来夫妻间的地位就是平等的,顾新秋因与妻子性格不合,长年分居,导致两人最终离婚,双方都要承担责任。
期间,又经德高望重的胡士勇几番开导,顾新秋解开了心中的疙瘩,表示不会再“骚扰”前妻。
然而,顾新秋最为担心的养老问题,沈少栋跟顾新秋身在上海的前妻、儿子电话交流,说明“父母之年,不可不知”、“子欲养而亲不待”等道理,劝说前妻多考虑顾新秋现在缺乏生活来源的状况,让两个儿子也体谅父亲年事已高,身弱体衰,多做反哺回报之事。
同时请村委出面协调,考虑顾新秋的特殊情况给予照顾,最终终止执行顾新秋的房屋,妥善解决了他的养老问题。
“在这起案件中,法官对待当事人热心、耐心、真心,同时博古通今,教人育人。”胡士勇对此做出了高度评价。平时,胡士勇经常与法官交流,竭力倡导以法治村,以德育人,他认为法庭和法官就是一个传导儒家思想文化的窗口。
以案说法,以理服人,以德育人,才能达到社会管理的最佳效果。这是周庄法庭的法官与胡士勇的共识。胡士勇本身就是信善守德之人,他的现身说法带动了村民的善举。
一起离婚案件的调解中,离婚当事人蔡华清听到了西汉时期侍中宋弘的故事,“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怎么可以富贵的时候就与结发妻子离婚呢?”胡士勇的发问最终让这位丈夫醒悟过来,主动撤回诉讼,从此闭口不提离婚的事情。
“2004年,为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在村委的支持下,法庭购买了《论语》、《老子》、《道德经》等一批古典名著。熟读之后,不仅提高了法官自身素质,在日常工作中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给人民群众一种信服感和认同感。”沈少栋如此说道。
善之诱出:调解中焕发人性之本
“几天前,我刚从外地回来,沈少栋庭长就登门向我征求法庭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感觉到他们特别重视和我们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胡士勇兴奋地说道,“人性本善,法官以案说法、说德,诱发善良,致力于激发人性的光辉,提高人的素养,这个做法很好。”
作为村支书的胡士勇,面对全村里里外外的大事小事,紧紧依靠法庭管理村务,平息各类矛盾纠纷。他非常赞同法官启发式释法说德。
2009年1月9日,周庄人赵文博向苏美静借款两万多元,期限为一年,并出具了借条,因刚过2008年,在写借款日期时,赵文博习惯性地写上了2008年1月9日,两人当场均没有发现问题。后苏美静发现了日期有误,便马上与赵文博取得联系,在其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将“8”改成了“9”。
然而,一年期限过去,赵文博并没有还钱,苏美静几经催要无果,持借条向周庄法庭起诉。调解过程中,赵文博抓住日期涂改问题,声称借条系伪造,不存在借款债务。一来二去,苏美静竟患上了抑郁症,两家人也为了这笔借款情绪激动,水火不容。
村委多次上门调解,但都无济于事,胡士勇提出还是要从教育入手,请法官进行释法、说德、讲善,启发感化当事人。
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做两家人工作,经过对借条笔迹和形成时间的两次鉴定,证明了苏美静所说的事实。其后,法官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对赵文博的批评教育上,先情理,用孔子“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等道理正反两方面教导赵文博;后事理,详细说明两次鉴定结果指向的真相;再法理,告知其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赵文博承认了借款事实,主动履行了债务。
说起这起案件,胡士勇评价说:“案结、事了、人和,周庄法庭把审判工作落实到了人和上,这体现了司法的民本思想。”
善之共鸣:形成守法亲善弃恶风尚
“周庄法庭首创省内社会矛盾第一现场化解,只要一个电话,法庭就会派人赶到事发现场,参照简易程序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周庄法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举措,胡士勇竭力推崇,并以特殊的身份推动。
不久前,周庄镇周北热电公司内,工人赵某倒车时,过失撞倒李某,致李某当场死亡。派出所当即对赵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周庄镇综治办、安监部门、大调解中心立即组织调解。李某家属声称如果赵某赔偿不足就闹事,令派出所等部门深感压力。为此,派出所打电话邀请周庄法庭派人参与矛盾化解及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
法官在认真分析案情、理清争议焦点后,有针对性地向双方当事人讲法律依据,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在法官与相关部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死者家属与赵某、周北热电公司三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就此化于无形。
胡士勇认为,当今社会矛盾复杂多变,法院不是万能的,必须有合作才能解决一些棘手问题。“庭所共建”起步不久,胡士勇给予了大力支持:相关的会议到会鼓励,重要场合积极呼吁,必要的出面有请必到。
据悉,周庄法庭自2009年12月与周庄派出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首创江苏省内“公法联调”机制以来,陆续与辖区三房巷、长寿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分别签订了共建协议,建立了多渠道、多层次、全覆盖的纠纷预警控制网;在交警中队设立道路交通巡回法庭、深入社区学校、发案单位审理典型案例,邀请群众参与旁听,有效引导和规范群众依法办事;针对社会管理弊端和漏洞,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周庄法庭连续三年被周庄镇党委、政府评为先进集体。胡士勇说:“周庄法庭是一支能战斗、能吃苦、能奉献的高素质队伍,一定能为我镇打造幸福江阴司法环境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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