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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25元食品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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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柯 戴琳  发布时间:2012-02-10 13:39: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鲁劲用刀划伤店员,抢得一家食品店价值25元的蛋糕、瓜子等食品,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鲁劲1988年出生,高中毕业后就离开四川老家到江阴打工,平日里游手好闲,不肯踏实工作。案发时,鲁劲已很久没有工作,经济窘迫。20111114日,鲁劲在外游荡了一天,身边仅有的几块钱中午吃了碗面花光了。到了晚上10点多钟,他实在觉得肚子很饿,走到一家副食品店门口,见店内只有一名男营业员,竟起意抢点东西吃。鲁劲如常走到店里,拿了点薯片、瓜子、蛋糕等,然后走到柜台前,似乎要付账时,忽然掏出一把水果刀威胁营业员。他没想到的是,这名男营业员奋起反抗。两人扭打了一阵,营业员的胳膊、手腕被划出了两道3厘米多长的伤口,鲁劲拿着抢到的食物匆匆逃走,第二天即被抓获。后经江阴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鲁劲抢得的食物共价值人民币25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柯 戴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