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假币能当真币用,女子轻信网恋男友购买了10万假币,而转眼一摞摞崭新的人民币却变成了冥币。近日,崇安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骗子被绳之以法,被骗的受害人则因购买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38岁的曹某是江阴人。2010年12月,曹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安徽的杨某。一段时间的交流下来,双方互相产生了好感。此时,杨某提出要来江阴看曹某,曹某欣然答应。在一次买水的时候,杨某告诉曹某自己使用的是高仿假币,连验钞机都无法识别。曹某看营业员在拿到钱时没有半点怀疑,曹某感到很吃惊。“假币能当真币用,真有这样的好事?”在曹某的质疑下,杨某拿出了700元真币,谎称是假钱,让曹某自己去试试。随后,曹某便去银行取款机上存钱,结果确如杨某所说,曹某成功的往卡上打上了钱。杨某表示自己有假币的可靠来源,朋友专门经营高仿假币,问曹某是否想购买?经过上次的试验后,曹某对杨某的假币能当真币用信以为真,想到朋友说过曾用假币赌钱的事,曹某便向杨某提出要购买10万元假币。
见曹某主动提出,杨某就按照之前计划好的方案,让朋友赵某和曹某相约在无锡火车站附近进行交易,将事先捆扎准备好的10万元高仿假币卖给曹某。为使曹某放心,赵某将其中一叠划开,抽出一张让曹某检查,并让她去取款机存款验证。随后曹某欣然将14000元人民币交给赵某。赵某离开后,曹某才发现假币中除了抽出的一张外,其余均为冥币。
案发后,曹某报了警,杨某和赵某均被依法判决,但让曹某没想到的是自己购买假币也是违法行为。在庭上,曹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具结悔过书。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曹某购买伪造的假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市民,不仅出售、购买、运输假币要被判刑,刑法还规定有伪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等,切勿因贪一时便宜而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