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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法院采取三项举措有效加强警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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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玲君  发布时间:2012-02-24 13:30:29 打印 字号: | |

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办公室贯彻“系统审判,全程管理”理念,以后勤保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警车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近几年来未发生一例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的事件。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重视程度。督促干警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重视警车规范使用。组织干警、驾驶人员认真学习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及本院警车管理细则。在内网开设警车管理专栏,及时发布车辆使用规定及节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要求,使干警了解、熟知并养成规范使用警车的习惯。

 

二、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明确警车管理权限,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警车的保险、注册、年检和日常维修等。严格警车使用审批,实行“凭单出车”的派车管理制度,视用车具体情形,由办公室主任、庭长和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须经院长审批。实行“集中停放,统一管理”,除因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时间,所有警车对号停放在院机关指定位置。

 

三、定期检查通报,严格责任追究。院办公室、绩效办对警车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每月到交警队核查警车违规记录情况,每季度组织驾驶人员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发出整改意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将检查结果列入使用警车的部门和个人的考核。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违规使用警车的部门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马玲君